市城管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是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负责全市各县、区城管大队和铁路大队的业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