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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城监字〔2016〕3号
关于开展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方案
队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切实遏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萍财监[2016]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支队范围内开展一次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根据支队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一、实施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3月上旬结束。二、整治对象:支队财务,队属各单位。三、整治内容: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代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十个方面。四、方法步骤: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开始,至2016年3月上旬结束,主要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2016年2月1日至2月25日)。各单位要按照“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的要求,对照有关财经方面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把握政策界限,及时主动地发现并纠正问题。请各单位在2月25日前将本单位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1)及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支队办公室;(二)重点检查(2016年2月26日至2月29日)。此次重点检查工作,将由支队办公室、督察室、财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严查“坐收坐支”现象,所有罚没票据一律到支队财务室进行登记,并实行一一销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整改落实(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充分认识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资金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支队长徐驰明任组长,党总支委书记、副支队长甘运国、副支队长杨思文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单位“一把手”是单位资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资金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实。2、认真自查,全面覆盖。各单位要对所管理、使用的各项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阶段工作结束后,要按照及时、完整、真实的要求上报自查报告、报表等。3、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查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使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2016年2月2日
萍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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